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革新和新经济的崛起,企业和社会对灵活用工的接受度逐步提高,根据《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数据分析, 2021年中国企业整体采用灵活用工比例为61.14%,同比2020年上升了5.46个百分点。济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官方给出的数据显示,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已经达到2亿人,一方面劳动者选择自由、宽松、机动的灵活就业,另一方面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突破编制限制、规避风险”等目的采用灵活用工,这样体量的人群规模极大促进了多种用工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灵活用工发展过程中,灵活就业者的社保权益如工伤、医疗问题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那么,灵活用工如何破局解决参保问题呢?
从政策层面看:
“十四五”规划以及多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放松灵活就业者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将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同时最高法工作报告也提到,完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
从地方执行层面看: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安徽、四川等地已经积极行动,陆续就相关问题推出政策方案,从公平就业、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等多个方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从长期发展来看:
在放开养老、医疗参保限制的前提下,应逐步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限制,完善社保的衔接转续、异地结算等制度。
各地灵活就业参保政策
各地不断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截止2022年3月,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已发布政策,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逐步破除社保缴纳户籍门槛。
广东省:
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 无雇工的个人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2月1日起,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江苏省:
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浙江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规定在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灵活用工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
如今灵活用工正在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2亿人。不仅如此很多企业也在主动拥抱灵活就业时代的到来,数据显示,已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
今年两会,代表们聚焦灵活用工建言献策,成为了热议话题。可见,在国家推动新职业、新就业形态的大势所趋下,作为与“灵活就业”相对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灵活用工、以及由它衍生出来的灵活用工平台受到国家大力认可。
对于灵活用工,国家的态度明显——鼓励、支持。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少不了行业规范的建立,而国家对某一行业规范的推动恰恰就说明了它对这一行业的看重。
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将对企业灵活用工行稳致远起到巨大的助推和保障作用,灵活用工的行业规范正在建立、完善。根据光明网报道,61.14%的企业正在使用灵活用工,可见其合规性、安全性、有效性已经经过了大量实践的验证。
对于有心要采用“灵活用工”的企业来说,只需要确定自身适用这一用工模式且企业实质用工是符合真实灵工应用场景的,然后在选择灵工平台时仔细甄别、选择一家靠谱的合作方即可。
山东厚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50265号-1 技术支持:宇霞信息